文定

文定

拜堂彩語: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廣西多數縣鄉。文定聘禮通常分簡單的六件禮或講究的十二件禮,聘禮的多寡依照個人的預算安排,同時不妨托媒人向女方家長請教,詢問女方意見,做個兩全其美的排場。文定前要請媒人到女家去求婚。文定時,由男方給女方一些財物作“訂禮”,結婚時女方也要帶給男家很多財物,叫“陪嫁”。基督教《聖經》申命記7:3中“不可將你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是指異族異教徒),也不可使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這句話中表明瞭父親有包辦兒女婚姻的權力。舊時多先請算命先生排“八字”,如命相相合才進行。有些地方雙方家長相會為子女訂立婚約。文定禮的功能是將雙方的婚姻關係用禮俗的方式加以確定,並以之獲得社會承認和監督。男女一旦正式文定,男女雙方都要對這種關係負起一定的道德責任,婚約的終止再不是隨便的事情。貢禮官俗稱“押箱先生”,專門負責送禮行聘事宜。唱到深夜衣依依告別並贈禮品。又名看家門、查家。次日,雙方通過媒人細議。另外,又為什麼要準備四色糖呢?是象徵新人甜甜蜜蜜,白頭到老的意思。“文定時,父牽子同媒往拜婦之父母,次日,女之父亦同媒答拜。” 清譚嗣同《湖南不纏足會嫁娶章程》:“文定之時,以媒妁婚書為憑,或略仿古禮奠雁之意,隨意備禮物數色。春秋時,人們同姓婚會造成後代畸型及不育已有進一步認識,但同姓婚配仍在貴族中時有發生。漢代以後,姓氏不分,戰國後,以氏為姓,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至唐代,對同姓婚又循古制,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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