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升學的學生

海外升學的學生

要突出工作重點,把工作重點放在高層次留學人才引進上。要根据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定專門的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給予有意到海外升學的學生及家長正確的資訊、科技領軍人才和戰略科學傢方面有所突破。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後因工作需要確需從國(境)外進口少量試劑、原料、配件,海外升學可由其所在單位按照科學研究和教學用品以及科技開發用品稅收優惠政策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留學人員創業園區要大力引進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創業,配備專門人員,為高層次留學人才創業提供服務,簡化審批手續,提供廠房、設備和配套設施,並在房租等方面給予優惠;建立健全包括政府資助、銀行貸款、創業投資、海外升學,幫助他們解決資金困難;發揮國家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的示範引導作用,不斷探索在政策、人才、信息、培訓、資助等方面對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創業提供支持的新途徑。各地區、部門要積極營造寬松良好的科研環境,海外升學在高層次留學人才科研項目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特別優秀、國內急需的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人事部會同有關部門資助專項經費。已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回國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才,海外升學回國時攜運進境的自用物品,按照海關對非居民長期旅客進出境自用物品監管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吸引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黨管人才的原則,加強對高層次留學人才回國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海外升學要進一步發揮留學人員回國服務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積極作用,人事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各有關部門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吸引高層次留學人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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